电话:0395-3330015/3330120(夜)
地址:
河南省漯河市人民东路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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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部主任,副主任护师
护理部副主任,主任护师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期间
漯河市中心医院门急诊、住院就诊须知
尊敬的各位患者及家属:
为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依法防控措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我们为您准备了一份疫情期间的门诊、住院就医须知,请各位患者及家属加强自我防护,理解与遵守须知的各项内容。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漯河市中心医院员工与广大患者一起风雨同舟,众志成城!
门诊就诊注意事项
1、为保护您和他人的健康,如无急症,请延期来院就诊。如病情允许,请您尽量减少陪同人员。
2、请您务必戴口罩,交流时保持距离。
3、请主动接受体温筛查。
4、所有患者均须经预检分诊(中午、夜间急诊病人到急诊分诊处预检分诊)后方可进入诊区。
5、病房不接诊门急诊患者,门诊诊室实行“一人一诊”。
6、就诊时主动告知十四日内有无近期发热史、疫区旅居史或新冠肺炎患者接触史。
7、发热患者请主动到发热门诊接受筛查。
8、就诊时请携带身份证。
9、医院在各个区域配备免洗手消毒液,请自觉做好个人手卫生。
10、按上级要求,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面部)整形科暂时停诊,如有急症,请到急诊科就诊。
住院患者注意事项
1、病房施行封闭式管理,所有人员须持住院证或陪护证,经过体温检测后方可进入。患者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病房,谢绝探视。
2、住院期间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须戴口罩,勤洗手,废弃口罩请投入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桶内。
3、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确需陪护者,由护士长签发陪护证。陪护人员要相对固定,必须为无发热、无疫区旅居史及接触史的人员。
4、患者及陪护如有近期发热史、疫区旅居史,或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接触史并刻意隐瞒者,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5、医院设有内部餐厅,拒绝外卖人员进入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