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我院1号病房楼地下一层配电室消防气体灭火装置(气溶胶灭火器)已需要更换。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漯河市中心医院1#病房楼地下一层配电室消防气体灭火装置购置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采购单位:漯河市中心医院
三、施工地点:1号病房楼地下一层配电房内。
四、产品质量要求、保修期等事项
1、产品要求:所有产品都要通过国家消防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消防产品(七氟丙烷气体灭火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省、市有关标准,有检验报告、供货证明、合格证等各类证件齐全。
2、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施工。
3、施工工期:十五天
4、质量保修期:两年
五、投标要求及评价原则:
1、投标单位需提供具备消防工程施工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资质证书、业绩等商务资料复印件(一式一套)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费用报价等内容,并加盖公章。
2、评价原则:装置运行的全部要求的情况下,选取价格合理优惠单位施工。
六、投标时间及联系人:
1、请各投标单位,于2017年1月6日至10日17:30时前,到漯河市中心医院进行报名,投标缴纳保证金5000元,报价含税及其他全部费用。
2、报价方式:本次报价为一次报价,含现场拆装、消防配电室消防气体灭火装置的购置、安装以及调式、开通并达到合格。施工、运输、增值税以及其他与施工有关的全部费用。
3、联系人:漯河市中心医院保卫处 程宏乐
联系电话:13939509975 邮 箱:1533373976@qq.com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7年1月12日15时在漯河市中心医院3号会议室进行开标,投标单位须派人参加。
漯河市中心医院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