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工作顺利开展,规范学员的管理工作,按照《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漯河市中心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及学员管理办法调整如下:
一、关于专业基地、亚专科方面
1、学员请假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带教老师或科室教学秘书、专业基地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到科教科备案,方可生效。负责考勤上报的老师必须如实上报学员当月出勤情况,如发现上报考勤与学员实际出勤情况不符者,每次扣除科室当月带教费500元。
2、学员出科考核已通过,但经医院抽查不合格者,视为不合格,需要重新轮转。同一基地两次抽查不合格,3个月内不再安排轮转任何学生。
3、医院抽查亚专科学员各种记录不完善者,发现一次,扣除500元的带教费,连续两个月有上述情况的科室,3个月内不再安排轮转任何学生。
4、参与住培360评估,各专业基地及带教老师,如未按时完成评估,则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
二、关于住培学员方面
1、住培学员请假1天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带教老师和科室主任或科室教学秘书签字后生效,放所在科室留存;请假2天及以上者,需科室负责人、专业基地负责人和科教科批准(需提供所在单位证明);因婚假、产假及其它事项每月请假累计超过7天(包括7天)的,停发本月绩效补助;超过10天(包括10天)的,停发本月所有补助。以上情况均需重新轮转,期间不再发放补助。
2、住培学员如未办理请假手续离开医院1天之内者,由本人向所轮转科室及科教科说明情况,理由合理并取得轮转科室及科教科认可的,补办请假手续,同时扣除绩效200元;未办理请假手续离开医院超过2天(包括2天)者,扣除当月绩效并重新轮转当月所在科室,重新轮转当月不再发放任何补助;未办理请假手续离开医院超过7天(包括7天)者,停发所有补助,视情节及原因给予包括终止培训并依法退还培训期间所有补助的处罚。
3、无故不参加医院和专业基地组织的教学活动,每次扣除绩效100元,超过2次(包括2次),重新轮转当月所轮转科室,重新轮转期间不再发放任何补助。
4、无故迟到、早退、不服从带教老师、科室和专业基地管理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全院通报批评同时扣除绩效100元;超过2次(包括2次)者,全院通报批评并扣除绩效500元;超过3次(包括3次),给予勒令退培并依法追回培训期间所有补助等处罚。
5、未经科教科同意,擅自调整轮转科室、减少或延长培训时间的停发当月绩效补助,全院通报批评,视情节及原因进一步处理(包括延迟培训等,情节严重者勒令退培并依法退还培训期间所有补助)。
6、医院考核组不定期组织人员抽查学员轮转登记手册和考核手册的完成情况,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完成的,每次扣发绩效100元。
7、住培学员出科考核(理论考核及实践技能考核)总成绩低于90分的,按照不能出科对待,需重新轮转,期间不再发放各种补助。累计3次出科不合格者,视具体原因给予延期结业或终止培训(终止退培学员将依法追回所有补助)的处罚。
8、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轮转结束参加结业考核,首次参加结业考试不合格,需要参加补考者由学员自己承担补考费用,2年内不通过结业考试者,按退培对待,并依法退回所有补助。
9、住院医师参加培训期间,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外,累计请假超过90天,延长培训6个月;孕产假累计超过180天,延长培训1年,除孕产假外,累计超过180天的,终止培训,并依法退回所有补助。延长培训期间费用自理。
10、积极参加各专业基地组织的的竞赛等活动,并获得“荣誉证书”的学员,在年度评选“优秀住院医师”时给予优先考虑。
11、参与住培360评估,认真完成对带教老师评价,否则,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
三、住培学员待遇标准
招录学员分为三类:本院学员、其他单位委托培养学员(包含市区单位委培学员和县乡两级单位委培学员)、面向社会招生的社会学员。根据国家和河南省卫计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漯河市中心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以及目前省内其他住培基地补助标准,现将住培学员相关待遇通知如下:
1、本院学员收入包括:工资、餐补、房补、保险补贴、绩效(其中工资、保险补贴、餐补部分由本单位负责发放)。
2、委培学员收入包括:工资、餐补、房补、保险补贴、绩效(其中工资、保险补贴部分由原单位负责发放,获得医师资格执业证书的,执业地点需注册至漯河市中心医院)。县乡两级单位委培学员增加基层补助600元/月。
3、社会学员收入包括:工资、餐补、房补、保险补贴、绩效(获得医师资格执业证书的,执业地点可自愿注册至漯河市中心医院)。
4、3+2助理全科收入包括:餐补、房补、保险补贴、绩效。
5、所有学员享受医院节假日所发放的福利、体检卡。
6、享受免费住宿的学员,不再发放住宿补贴。
7、培训期满但未通过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学员,仍在基地培训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停发所有补助。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补助表
年度 | 学员类型 | 工资 | 餐补 | 房补 | 基层 补助 | 保险 | 住培绩效部分 | 每月收入合计 |
夜班 补贴 | 学术 活动 | 日常 考核 | 出科 考核 | 轮转 手册 | 在岗 情况 | 日常 投诉 | 工作 纪律 | |
第一年
| 本院 | 1535 | 200 | 50 |
|
| 2000 | 3785 |
委培 | 1535 | 200 | 50 |
|
| 2000 | 3785 | |
县乡委培 | 1535 | 200 | 50 | 600 |
| 2000 | 4385 | |
社会人 | 1535 | 200 | 50 |
| 220/年 | 2000 | 3785 | |
助理全科 | 1535 | 200 | 50 |
| 220/年 | 465 | 2250 | |
第二年
| 本院 | 1535 | 200 | 50 |
|
| 2500 | 4285 |
委培 | 1535 | 200 | 50 |
|
| 2500 | 4285 | |
县乡委培 | 1535 | 200 | 50 | 600 |
| 2000 | 4885 | |
社会人 | 1535 | 200 | 50 |
| 220/年 | 2500 | 4285 | |
助理全科 | 1535 | 200 | 50 |
| 220/年 | 965 | 2750 | |
第三年
| 本院 | 1535 | 200 | 50 |
|
| 3000 | 4785 |
委培 | 1535 | 200 | 50 |
|
| 3000 | 4785 | |
县乡委培 | 1535 | 200 | 50 | 600 |
| 2000 | 5385 | |
社会人 | 1535 | 200 | 50 |
| 220/年 | 3000 | 4785 |
注:委培学员工资部分由委派单位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