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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 || 警惕药物热

来自: 本网 时间:2024-04-29 点击率:

  

  作者:药学部 裴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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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热是指因使用药物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发热,药物作为抗原或者半抗原,引发免疫反应,刺激内源性致热原释放而导致发热。其本质上是药物的一种不良反应。

  一、哪些药物可以引起药物热呢?

      广义而言,任何药物均可能在制造或使用过程中,由于微生物、内毒素或其它物质等污染而引起用药者发热。尽管非药物本身所致,但却与用药有关。几乎所有药物都能通过这种机制引起药物热。

  1.最为常见的药物:磺胺类、两性霉素B、青霉素类、博莱霉素、抗组胺药、甲基多巴、苯妥英钠、阿托品、水杨酸类、甲状腺素、肾上腺素等。

  2.较常见的药物:头孢菌素类、利福平、链霉素、别嘌醇、硫唑嘌呤、西米替丁、丙基硫氧嘧啶、肝素等。

  3.偶见致病药物:四环素、洋地黄类、胰岛素、中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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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如何判断药物热?

      药物热目前没有统一的诊断标准,如果出现下列情况时,我们就应该考虑药物热。

  1.典型的药物热总出现在用药后第7-10天,若以前使用过此类药物,则可在用药后数小时内即发现发热,个别病例可短至1小时或长达25天。体温常在37-39℃,也可高达40℃以上,可伴有皮疹、关节痛等。

  2.在应用抗生素的疗程中,如病情已改善,体温下降或已趋正常之后再度上升或热度重现者,应考虑药物热的可能。

  3.虽然体温超出正常(多表现为持续高热),但中毒现象并不显著,精神状态一般良好。

  4.停药后体温很快下降。停药后体温在24-48小时内恢复正常,则强烈提示药物热。

  5.平时若有对食物或药物过敏的现象,尤应警惕药物热的可能。

  三、药物热的治疗

      药物热一般无需特殊治疗,对药物热最好的治疗方法是停用一切可疑药物,停药后48-72小时内患者发热一般可消退。补液有利于药物的排泄和退热。可适当补液促进药物排出。伴有皮疹的患者可适当选用抗组胺类药物处理,重症患者可应用糖皮质激素,对高热或超高热的患者可同时应用物理降温,但对酒精过敏者,禁做酒精擦浴,不用以酒精做溶剂的氢化可的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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