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病历复印人员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出院手续;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二、申请病历复印法定机构经办人员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一)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注明调取病历的患者姓名,住院号,出院日期;
(二)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三)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
(四)保险机构还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患者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三、病历复印方式:
(1)线下复印:申请人员携带规定的材料到医院肿瘤中心四楼病案室复印窗口办理。
(2)线上复印:关注微信公众号“病案通”,按提示上传相关材料,可选择来院自提或邮递。
四、受理病历复印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周六日及节假日休息。
五、病历复印完成后由病案室加盖病历复印专用章。未在病案室复印的,一律不予加盖病历复印专用章。
注:
(一)有效身份证明是指:身份证、户口薄、军官证等。
(二)法定证明材料是指:户口薄、结婚证、派出所证明、法定机构介绍信。
(三)出院手续是指:出院证、住院收费专用票据(结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