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豫中南地区现代化区域医疗中心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漯河市中心医院七氟丙烷气体灭火器年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自: 本网 时间:2023-06-16 点击率:

  1、采购内容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漯河市中心医院七氟丙烷气体灭火器年检项目

  1.2 采购人:漯河市中心医院

  1.3 项目编号:ZBCG-FW-20230616-01

  1.4 预算金额:15万元(人民币)

  1.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7服务期限:1年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为漯河市中心医院提供25具七氟丙烷气体灭火器的检测服务,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响应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3 响应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4 响应人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且核准项目包含PD1(无缝气瓶:氮气和七氟丙烷)和PD2(焊接气瓶:七氟丙烷);

  3.5 响应人须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气瓶充装许可证》充装介质类别包含低温液化气体(充装介质名称包含氮气)和低压液化气体(充装介质名称包含七氟丙烷),且在有效期内。

  3.6 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时间较短不能提供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7 信誉要求

  3.7.1 响应人参加响应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7.2 响应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响应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3.7.3 响应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无行贿记录,响应人三年内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个人行贿行为的将被取消响应资格;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响应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请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请各响应人提前查询,将查询结果附入响应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3.8.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8.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8.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8.3 借用或挂靠他人单位资质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报名人资格。

  3.9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4.1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6日-2023年6月25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除外)。

  4.2 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于邮箱(lhszxyyzcb@163.com),邮件主题为“漯河市中心医院七氟丙烷气体灭火器年检项目+公司名称报名资料”。待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后,由采购人将采购文件发送至报名人邮箱。

  4.2.1 在本公告页“附件”中下载“漯河市中心医院报名表(工程服务类)”,该表必须认真如实填写,不留空项,加盖公章,否则报名不予受理;

  4.2.2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

  4.2.3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原件,且在有效期内;

  4.2.4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且在有效期内;

  4.2.5 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原件,且核准项目包含PD1(无缝气瓶:氮气和七氟丙烷)和PD2(焊接气瓶:七氟丙烷);

  4.2.6 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气瓶充装许可证》原件,充装介质类别包含低温液化气体(充装介质名称包含氮气)和低压液化气体(充装介质名称包含七氟丙烷),且在有效期内。

  4.2.7 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时间较短不能提供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2.8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原件;

  4.2.9 被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4.2.10 响应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2.11 响应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响应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4.2.12 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无行贿记录,响应人三年内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个人行贿行为的将被取消响应资格;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响应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请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请各响应人提前查询,将查询结果附入响应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5、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7 月 3 日 9 时 00 分;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磋商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磋商活动,磋商开始时间预计为2023年 7  月 3 日 9 时 00 分;磋商地点为:漯河市中心医院肿瘤楼临街楼4楼招标采购办公室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漯河市中心医院官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仅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漯河市中心医院

  地址:漯河市召陵区人民东路56号

  联系人: 马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0395-3381709   0395-3356327


1-漯河市中心医院报名表(工程、服务类).doc


您可能还要了解这些
预约挂号 门诊出诊 特色医疗 检验查询 病案复印 微信公众号 微博 返回顶部